三亚市精品夏令营研学游奖励
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4年8月6日,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印发《三亚市经营性住宿企业、景区和文化演出经营场所等实施细则》三旅文〔2024〕570号)。为做好实施细则解读工作,保障公众印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订出台《三亚市精品夏令营研学游奖励实施细则》?
答:为贯彻落实《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要求,从我市经营精品夏令营研学游(以下简称研学游)的组织机构或基地发展实际出发,鼓励引导研学游等组织机构或基地升级产品、提升服务,挖掘新型消费需求,针对主办单位在三亚市内接待省外在读幼儿园、中小学生及大中专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游客在三亚开展研学旅游的组织机构或基地进行奖励,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答:对主办单位在三亚市内接待省外在读幼儿园、中小学生及大中专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游客在三亚开展研学旅游,时间为6月至8月,单程达50人次及以上的,累计达5000人次及以上的组织机构或基地,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行程1天的(行程时长不少于6小时),按15元/人标准予以奖励;行程2天以上的,按35元/人/夜标准予以奖励。
申报奖励资金先到先得,如当年申报奖励资金超过300万元,则顺延至下年度。
三、申报《实施细则》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一)经营或职责范围主要为从事夏令营、研学及相关活动。
(二)申请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近3年内(设立不满3年的自设立以来,下同)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符合海南生态、环保要求。
(四)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五)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正常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夏令营研学游或单位,不予以资金补贴:
1.申请单位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过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被纳入政府失信黑名单的。
2.申请单位或项目近3年内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
3.截至申报之日,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未满6个月的。
4.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四、申报《实施细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一)《奖励资金申请表》(附4-1)、《资金申报承诺表》(附4-2)。
(二)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或单位基本情况、夏令营研学游项目背景材料及游客接待情况、申请补贴资金金额、其他相关内容。
(三)夏令营研学游执行方案(包括:营团名称、时间、地点、营团规模及构成、夏令营研学游线路及课程、场地设施、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安全方案等)。
(四)夏令营研学游消费凭证,包括参团游客的报名表单(含身份证明)、住宿凭证、在三亚市期间参加活动签到表、其他消费凭证。
(五)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版营业执照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六)夏令营研学游项目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或者正在申请其他财政资金的情况。
(七)夏令营研学游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营团/活动投入明细及资金来源、收入明细(报名费或团费等)、夏令营研学游客人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表(附4-3),以及营团投入相关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如涉及服务外包应提供承包方的相关资质证明以及外包价格。
(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完税证明(须为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
(九)其他相关材料,如营团/活动的绩效评估报告等。
五、申报《实施细则》流程有哪些?
答:奖励申报审核按照企业申报、资金审核、资金公示、资金拨付四个步骤: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海易兑”平台提交奖励申请,系统链接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
(二)资金审核。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核查评审(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并结合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奖励企业的名单。其中:向税务部门核实企业是否有欠税等违规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企业是否有违规经营或失信行为。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征求企业安全生产意见,申报企业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有关部门督办但未完成整改安全生产问题的,不予支持。
(三)资金公示。由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在局官网及“海易兑”平台等相关渠道上对拟奖励企业及标准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根据公示情况,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向三亚市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申请,三亚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资金后,由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按规定程序兑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