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
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旅文规〔2025〕1号
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24年2月1日八届三亚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2月20日印发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规定》落实落细,根据《规定》内相关法律条款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旅文局对照《规定》,围绕细化《规定》实施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传习基地的认定及奖补等内容,编制《三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实施细则》,作为《规定》的配套实施文件,《三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实施细则》已于2025年7月4日经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第6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