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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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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18:06
海南省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三、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政策、法规,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和旅游行业管理的规章,参与市其他部门拟定与旅游产业有关的规章制度。
 
(2)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产业的发展。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旅游资源的功能区规划和配置;依法做好全市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和旅游新业态的规划与开发;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3)组织本市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调研;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赛事、会议等活动;承担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旅游对外联络和宣传推广工作。
 
(4)促进和引导本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承办向国家和地方申报旅游发展基金工作;参与管理全市发展旅游产业的国家和地方投资计划;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论证、审核和指导工作。
 
(5)推进全市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旅游企业、旅游设施、服务质量、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监督、指导旅游标准的贯彻执行。
 
(6)负责实施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研究处理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涉及旅游业发展的跨部门综合性问题。
 
(7)组织推进本市国际旅游岛建设工作;负责游客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信息化和旅游电子商务的组织和实施;协调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工作;统筹实施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特色旅游的相关工作。
 
(8)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发展战略;推进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内导游考核管理。
 
(9)指导市旅游协会和各旅游中介组织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 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2. 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3. 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2)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2)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2)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2)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见正文附件2)
 
三、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4,169.0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6194.1万元,增长77.6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三亚市市民游客中心的年初预算;二是加大了行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三是新增了三亚旅游虚拟现实(VR)项目支出。
 
支出总计9,582.0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1668.93万元,增长21.0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三亚市市民游客中心的年初预算;二是加大了行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三是新增了三亚旅游虚拟现实(VR)项目支出。
 
(二)关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16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42.22万元,占97.6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6.80万元,占2.31%。
 
(三)关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58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60万元,占9.44%;项目支出8,677.42万元,占90.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关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842.2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5899.31万元,增长74.2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三亚市市民游客中心的年初预算;二是加大了行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三是新增了三亚旅游虚拟现实(VR)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9,263.7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7299.87万元,增长371.7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三亚市市民游客中心的年初预算;二是加大了行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三是新增了三亚旅游虚拟现实(VR)项目支出。
 
(五)关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87.5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3%。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2.12万元,增长15.42%。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62万元,占0.52%;科学技术(类)支出13.4万元,占0.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31.03万元,占68.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38万元,占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99万元,占0.80%;城乡社区(类)支出20.76万元,占0.2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50万元,占4.0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07.92万元,占22.32%;住房保障(类)支出36.83万元,占0.43%;其他(类)支出152.83万元,占1.79%。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85.52万元,支出决算为8,54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拨入2016三亚目的地婚礼博览会和南山首届太极文化节扶持等大型活动经费;二是年中追加拨付2016年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论坛承办等经费;三是年中增加国际旅游岛建设配套经费支出。其中:三亚市市民游客中心工作经费追加支出378.81万元;2016三亚目的地婚礼博览会扶持经费200万元;2016南山首届太极文化节扶持经费150万元;2016年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论坛承办经费141.37万元;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场交流会经费12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4%。
 
(2)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1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三亚市国际精品旅游城市内涵课题研究项目经费。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3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现上年跨年度项目经费的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初预算为145.48万元,支出124.38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初预算为66.8万元,支出6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8%。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20.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拨付市旅游委成立三亚市国家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工作办公室工作经费。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技术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3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拨付2014年、2015年旅游企业奖励资金。
 
(8)商业服务业等(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
 
  年初预算为3742.36万元,支出1907.92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37.76万元,支出694.57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91.62万元。
 
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253.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现上年跨年度项目经费的支付。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211.9万元,支出377.02万元,
 
其他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5.7万元,支出491.09万元,
 
(9)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60.88万元,支出36.83万元,
 
(10)其他(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152.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拨付全国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经费等。
 
(六)关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3.08万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3.42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 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38万元,支出决算为77.92万元,完成预算的5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6.78万元,完成预算的85.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8万元,完成预算的6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6万元,完成预算的36.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10.45万元,下降11.83%,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6.78万元,占60.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88万元,占1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26万元,占2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7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累计2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差旅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维修、年审及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6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1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937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204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4.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境外媒体、旅行商来我市考察、交流、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接待费。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境内媒体、旅行商来我市考察、交流、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接待费。
 
(八)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整体及7个单项共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099.23万元,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下属单位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自评覆盖率达到48.05%。
 
共组织对“会展及推介”“媒体推广”“旅游咨询服务站日常运营”“行业标准化建设”“三亚旅游虚拟现实(VR)”“三亚市民游客中心运营经费”“联合执法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而言,项目被评为良好。项目细化目标任务合理明确,项目申报预算设置了部分指标。项目围绕业务范围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项目未调整活动具体内容,项目预算执行效率高。预年度内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部分达到项目计划目标,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产生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预算完成绩效满意。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合法,项目符合年初预算计划,项目管理和运行机构的设置、人力资源、技能能够满足项目持续运行的需要。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91.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评价等级为“中”。经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确,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财政指标下达晚、部门设置的跨年度项目影响资金支付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会展及推介项目自评得分为85.3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申报预算时,项目未能完整的设置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及绩效标准与标准值;二是会展及推介会项目活动内容繁多,其活动资金使用时未能按子项目进行清晰明确的区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预算编制申报,明确项目绩效指标、目标及标准与标准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按事前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标准与标准值,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偏离目标;二是建设明细项目活动,按各明细实施并加强资金管控。(2)媒体推广项目自评得分为82.2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申报预算时,项目未能完整的设置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及绩效标准与标准值;二是基于项目开展的程序需要,项目前期工作时段较长,活动开展时间在2016年下半年,且从签订合同到完成时间,跨度时间均为一年;而项目预算系按年(即12个月)申请,从而造成预算年度内项目资金结余偏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预算编制申报,明确项目绩效指标、目标及标准与标准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按事前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标准与标准值,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偏离目标;二是建议项目预算申请时剔除可能的闲置期,或者对于大额预算项目先确定承作单位后,方可预算申请。(3)旅游咨询服务站日常运营项目自评得分为82.7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申报预算时,项目未能完整的设置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及绩效标准与标准值,未能提供关于成效是否得以实现的信息支撑指标;二是旅游咨询服务站日常运营项目活动使用时未能按子项目进行资金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预算编制申报,明确项目绩效指标、目标及标准与标准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按事前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标准与标准值,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偏离目标;二是建议量化项目活动资金,按各明细实施并加强资金管控。(4)行业标准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83.8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市旅游委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项目工作时中,项目实施均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执行,申报预算时,项目未能依据《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设置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及绩效标准与标准值;二是市旅游委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项目工作时,由于相关部门审批程序繁琐、缓慢,导致项目开展延后,从而造成该项目资金结余额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项目预算编制申报,明确项目绩效指标、目标及标准与标准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按事前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标准与标准值,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偏离目标。(5)三亚旅游虚拟现实(VR)自评得分为86.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VR+旅游是虚拟现实技术在现实中的应用,2016年处于刚刚爆发的阶段,相关数据行业标准、经验标准数据正在积累。经济成效/社会成效和环境成效以及受益对象满意度标准在项目申报中均未能得到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跟踪关注地理位置旅游资源较为近似的城市例如厦门在VR+旅游方面的经验和情况变化。    (6)三亚市民游客中心运营经费自评得分为90.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量化指标所占比重较小,评价依据的精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针对经常性经费绩效评价,预算子项目的设计要有利于绩效目标的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快成立中心组织机构,以明确管理职责,配备人员,确保中心高效、优质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市民游客中心各职能的相关管理制度。(7)联合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申报预算时,项目未能完整的设置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及绩效标准与标准值。二是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因日常运转及业务的需求,项目单位年初申报项目预算时除财政下达的五个子项目外,还包含通信网络维护经费、网络经费、租用执法用车经费、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经费等内容,总计申报项目预算270万元,但是财政下达的116万经费中,核减了各子项目预算的同时,减掉了通信网络费用租车费用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费用,而作为执法单位上述子项目经费又是必不缺少的。《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旅办发[2016]96号)中,明确要求要“强化质监执法队伍。实现机构到位、编制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有条件的地区要确保执法经费、执法装备及执法车辆。要加强对基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的培训”。项目单位在2016年经费支出时,除应急救助资金及暗访费用(2016年部分暗访费用从会展项目经费中列支)作为专项经费不可随意使用,其余经费均使用完毕。因此在本项目经费不足时,只能调整占用其它的项目经费指标数。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项目预算编制申报,明确项目绩效指标、目标及标准与标准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按事前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标准与标准值,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偏离目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3.42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3.18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2015年10月成立了市民游客中心,2016年比2015年要多支9个月的市民游客中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2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 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2:2016年度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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