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支持景区和文化演出经营场所开展
品质提升奖励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5年6月3日,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印发《三亚市经营性住宿企业、景区和文化演出经营场所等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三旅文〔2025〕380号)。为做好实施细则解读工作,保障公众印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扩消费、保增长”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市场信心,激发我市消费市场活力,特制定有关措施。
二、《实施细则》目标任务
答:为贯彻落实《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2025修订版)》要求,为支持景区和文化演出经营场所开展品质提升进而促进消费,促进景区和文化演出经营场所持续稳步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答:日均市民游客入(场)园数量达到2500人次,且同比涨幅超过10%的,在第二、三季度各按5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每增加2500人次奖励递增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实施细则》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本细则的奖励对象为三亚市的景区和文化演出经营场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登记,并且在我市实质性运营;(实质性运营具体解释可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号)及其2022年第5号补充公告);(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不存在欠税情形或其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五)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六)近1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查处,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五、申报《实施细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申报表(见附4-1);2.旅游景区备案登记申请报告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3.申报承诺书(见附4-2);4.其他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申报《实施细则》流程有哪些
答:奖励申报审核按照企业申报、资金审核、资金公示、资金拨付四个步骤: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海易兑”平台提交奖励申请,系统链接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
(二)资金审核。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核查评审(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并结合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奖励企业的名单。其中:向税务部门核实企业是否有欠税等违规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企业是否有违规经营或失信行为。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征求企业安全生产意见,申报企业近一年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有关部门督办但未完成整改安全生产问题的,不予支持。
(三)资金公示。由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在局官网及“海易兑”平台等相关渠道上对拟奖励企业及标准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根据公示情况,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向三亚市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申请,三亚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资金后,由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按规定程序兑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