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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读《三亚市公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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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15:49 三亚传媒融媒体


三亚市东岸湿地公园园区简介宣传牌。陈聪聪摄


三亚市丰兴隆生态公园一角。记者陈聪聪摄

4月29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三亚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近日,围绕公园立法的必要性及意义,《条例》相关条款亮点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公园立法的必要性

在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中,生态文明建设占据重要一席,公园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条例》的出台是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海南自贸港的需要,也是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题中之意。

公园是城市标志性生态景观带,也是市民健身休闲的好去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将民生工程与生态工程相结合,打造一批城区特色公园体系。目前建有金鸡岭桥头公园、三亚湾滨海带状公园、东岸湿地公园、荔枝沟社区公园等各类公园(含临春岭森林公园、亚龙湾热带森林公园)共19座……这些公园的建设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三亚市政府制定的《三亚市海岸带保护规定》《三亚湾滨海公园保护规定》等,属于政府规章,没有上升至地方性法规层面。2015年出台的《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仅针对白鹭公园立法,出台时间早,一些条款可操作性不强,难以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市的公园绿地在逐年增加,但至今仍未有一部对全市公园发展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公园规划、建设和保护,缺乏具体可行的法律依据和规范。因此,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亚公园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三亚作为知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拥有良好的自然资源和较高的美誉度,以立法的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公园事业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亚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自2015年6月三亚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出台了《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三亚市公园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

最近出台的《三亚市公园条例》一方面体现了我市对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我市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具体体现。在推进《条例》立法的过程中,三亚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在法规草案起草阶段,市园林环卫局委托三亚学院专家协助起草法规草案;法规草案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海南大学专家协助修改完善法规草案。

在法规制定各环节,均经过深入调研论证,通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调研会等收集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前往杭州、南宁、深圳等地进行考察调研学习,吸取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

(黄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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