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相关指示要求,自2024年1月4日起,《三亚市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三府〔2018〕90号)、《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17号)、《三亚市旅游厕所开放联盟“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三府办〔2018〕25号)、《三亚市公共场所公益性健身器材管理办法》(三府〔2011〕19号)予以废止,望悉知。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