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起草《三亚市旅游领域失信惩戒
若干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起草《三亚市旅游领域失信惩戒若干规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LWJ-CG-ZCFGK-2024-4
项目名称:起草《三亚市旅游领域失信惩戒若干规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包干价,含起草编制、省内外调研、组织专家评审、税费等立法项目相关的所有支出)
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初稿,并提供伴随式服务直至项目完结。
采购需求:起草《三亚市旅游领域失信惩戒若干规定》,配合做好公开征求意见、论证、送审修订等工作。同时需配合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宜,如参与座谈会、拟写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行政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1)必须是从事法律专业研究的院校或研究机构、专业律所;
(2)熟悉立法起草审批程序,熟悉中央、省、市旅游和文化相关政策,具有法律起草、研究、服务等方面经验;
(3)指派的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曾受委托为设区市(含)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起草法规规章或者行业制度、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5日9:00—12:00,15:00--18:00时止
地点: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方式: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
售价:0元
四、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抱坡路国际体育产业园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市旅文局政策法规科
电话:0898-88271460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