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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依法返还2011年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多付代建管理费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64-x/2021-00783
  • 主题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发文机关: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0-12-24
  • 发文字号:三旅文〔2020〕983号
  • 发布日期:2020-12-2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依法返还2011年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多付代建管理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2-27 08:39:49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亚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依法返还2011年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多付代建管理费的通知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分院:

由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三亚市2011年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9月建成且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11月收到经你单位核准的《三亚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三审投报〔2019〕59号)和项目尾款请款函。

请款函中第二项代建管理费(40505元整)及建安费节余奖励(49260元)按照我局律师审核意见,不予支付,并依法要求你单位返还已多支付的代建管理费用38913.69元整。

特此通知。


    20文983号附件1:三亚市2011年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审批单
    20文983号附件2:法律意见书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0年12月24日

(联系人:邱娜;联系方式:8826200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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