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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依法返还2011年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多付代建管理费的通知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分院:
由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三亚市2011年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9月建成且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11月收到经你单位核准的《三亚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三审投报〔2019〕59号)和项目尾款请款函。
请款函中第二项代建管理费(40505元整)及建安费节余奖励(49260元)按照我局律师审核意见,不予支付,并依法要求你单位返还已多支付的代建管理费用38913.69元整。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