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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
各区旅文局、各酒店、景区:
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海南省精神文明委《关于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文明委〔2020〕20号)及三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三亚市学习宣传贯彻<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三文明委〔2020〕1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条例》作为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另将工作重点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各自宣传渠道,为《条例》颁布实行营造浓厚的网上互动氛围。各景区、酒店可在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宣传《条例》的公益广告,通过微博、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样方式,让市民游客对《条例》内容有初步了解。
二、各区旅文局及酒店、景区等旅文企业要通过学习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条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全民参与,从我做起,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形成全社会学习《条例》、讲道德、讲文明的社会风气。
三、各酒店、景区应积极开展文明旅游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发动志愿者进行文明旅游引导活动或将《条例》内容融入景区讲解等多样方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贯彻推行文明行为条例。
四、各区旅文局建立日常检查制度,根据属地管理规则,加强对本辖区《条例》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确保工作实效。要注意收集《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反馈,配合执法部门建立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五、各区旅文局、各旅文企业要将此项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推进,严格对照《条例》内容,主动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积极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持续引向深入。
六、各酒店、景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情况报送至辖区旅文局。各区旅文局要扛起责任属地管理担当,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及辖区企业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联系人及开展的工作情况,于每月7日前报送至我局邮箱slywjgk@163.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