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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在我市旅游行业开展冬季灭蚊蝇统一活动的通知
各区旅游文体局、市各旅游企业:
为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在我市旅游旺季期间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市民和游客的生活品质,提高灭蚊蝇效果,整洁城乡环境,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市爱卫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冬季灭蚊蝇统一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旅游系统内开展冬季灭蚊蝇统一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联系人:曹烘荣(88268453)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在我市旅游行业开展冬季灭蚊蝇统一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在我市旅游旺季期间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市民和游客的生活品质,提高灭蚊蝇效果,整洁城乡环境,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旅游系统内开展冬季灭蚊蝇统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动员教育阶段(2018年1月11日—1月15日)
各旅游企业开展蚊蝇密度调查,制订灭蚊蝇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工作任务。开展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发动各单位、部门和广大群众组织卫生大扫除,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蚊蝇栖息和孳生场所,完善防蚊灭蝇设施,广泛发动市民游客参与灭蚊蝇活动。开展用药安全及科学灭蚊蝇知识宣传和培训,制作一期以冬季灭蚊蝇为工作重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二)实施阶段(2018 年1月15日—1月20日)
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全市部署统一开展化学防治。蚊蝇消杀时间安排在1月15日—20日。统一投药结束后,要及时清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此次灭蚊蝇要采取物理防制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原则,对重点部位要做到应投尽投、坚持日常喷杀,对一般场所要科学施药,重点做好翻缸倒罐清理各种容器积水和完善防蚊灭蝇设施等工作。
(三)巩固阶段(2018年 1 月 20 日—1月25 日)
各旅游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灭蚊蝇措施,查漏补缺,加大工作力度防蚊灭蝇。市爱卫办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冬季灭蚊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全市通报。
二、灭蚊蝇范围和重点
重点部位:餐厅、食堂、厨房、库房、地下室、楼梯间、垃圾收集点(垃圾道)、杂物堆、卫生间、水池(槽)底下、下水道等。
三、防制方法
(一)孳生地治理。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将各种杂物、积水容器彻底清理。盆景、喷水池、养鱼池等各种室外景观水体要全面清理垃圾漂浮物,并经常换水。要定期疏通沟渠、沙井、排水沟,保持畅通。检查地下室,居民楼露台等处排水孔、管道,及时清疏、避免积水。
(二)物理防制。餐厅等场所应设置纱门纱窗,有条件的可在室内外设置灭蚊蝇灯进行物理灭蚊蝇。喷泉、水池等不能排放的大型水体可采用饲养如柳条鱼、金鱼、鲤鱼、中华斗鱼等能够吞食蚊蝇幼虫的鱼种,达到灭蚊蝇目的。
(三)化学防治。室内可使用气雾杀虫剂、电热蚊香、灭蚊蝇烟片、盘香等驱蚊灭蚊蝇。对无法清除的积水或水体,不能密封的水井、下水道、喷水池等室外景观水体,投放苏云金杆菌或球形芽孢杆菌等生物灭蚊蝇幼剂杀灭蚊蝇幼虫。对重点部位可采用滞留喷洒杀灭成蚊。对成蚊密度较高的场所,可在成蚊活动高峰时间用超低容量喷雾或热烟雾做空间喷雾处理,快速杀灭成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冬季灭蚊蝇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落实好本部单位灭蚊蝇工作,确保投药覆盖率、到位率和饱和率达98%以上。
(二)广泛宣传,科学用药
各旅游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灭蚊蝇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知晓并切实认识到灭蚊蝇工作的重要性,使群众掌握灭蚊蝇知识和技能,并积极参与灭蚊蝇工作。要做好技术培训,做到科学投药、规范用药。建立严格的药械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制度,建立灭蚊蝇药械购入和使用管理的台账,防范误食和其他因素造成的中毒事故发生。
(三)综合防制,提高效率
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创文、巩卫工作,在灭蚊蝇前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洁活动,清除垃圾和堆积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在投药期间,要断绝食物来源,以提高灭蚊蝇毒饵的适口性,增强药物灭杀效果。在灭蚊蝇活动结束后,再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彻底清扫残留的毒饵,并按要求检查完善灭蚊蝇设施。
(四)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各区旅游文体局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灭蚊蝇过程的监管力度,对投药情况、灭蚊蝇设施和灭蚊蝇后密度调查等情况要加强检查,并认真做好灭蚊蝇活动效果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同时,各区旅游文体局要认真总结灭蚊蝇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18年1月28日前将冬季统一灭蚊蝇活动总结报送市旅游委监管科邮箱(373044021@qq.com)。